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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10日起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进行督查


来源:新华社(2006-02-13)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中小学春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开学前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保证新机制顺利实施,教育部10日至25日将派出7个小组,对今年实施新机制的省份(西藏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重点是各地实施方案制定情况、2006年春季预拨资金到位情况、学校收费规范情况和政策宣传情况等。
   据了解,为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顺利实施,中央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的预拨资金已于1月上旬全部安排到省级。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今年实施新机制的16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协调落实专项资金。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省新机制实施方案,将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应承担资金在开学前统筹落实到县,并要求县分解到学校,确保学校开学时能及时、足额使用专项资金。
    教育部在通知中再次强调,要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教育乱收费。从今年春季开始,实施新机制的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可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等;暂未实施新机制的地区,仍按“一费制”办法收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并严格公示。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要求,正确指导实行新机制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在春季开学前编制好2006年度经费预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审核汇总当地农村中小学预算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编入当地财政总预算后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作者:记者 吕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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